拾金不昧歷來是中華民族的優(yōu)良傳統(tǒng),在當今這個物欲橫流的社會,拾金不昧更是一種美德,急人之所急,想人之所想,也是良心所在。在《華城報》上,經(jīng)常看到有員工撿到金項鏈的,有撿到手機的,大家都能一一歸還給失主,這是拾金不昧的美德在華城員工身上的展示,也是企業(yè)文化推廣建設(shè)收到的成效,任何一種文化的最高境界就是文明,你感動了別人,同時 也感動了自己,任何一個人都有丟東西的時候,都是渴望能找回來。
我有一個親身經(jīng)歷,有一次,我在鳳凰批發(fā)市場購物,在付款的時候,來了一個電話,當時接完電話,我匆匆拿著物品走了,皮夾忘記在購物的商店里,在我發(fā)現(xiàn)的時候已過了二三個小時,那叫一個急啊,急的不是皮夾里的錢,而是皮夾里的證件。腦子里頓時一片空白,冷靜想一想,這段時間去過哪里,想來想去只有在商店里用過錢,于是趕到批發(fā)市場店里,說了事情的經(jīng)過,店里的老師傅頭發(fā)花白,但很有精神,至今印在我的腦海里。老師傅說:“皮夾我撿到了。”在老師傅沒有把話說完,我就搶著說,皮夾里的錢我不要了,您把證件還給我就行了。老師傅看了看我,又看了看證件上的照片,在確認我的名字與證件上吻合之后,把皮夾還給了我,并讓我數(shù)數(shù)錢少了沒有,我也不清楚自己到底說了多少聲謝謝,事情已過去幾年,至今仍讓我非常感動。
每每需要購物時,我總來到這家商店,也算是一種感恩吧,每次都是心照不宣地微笑,每次都是熱情地招呼,人品都這么好,還擔心物品嗎?
正如這次感動,在任何時候,我撿到東西都在第一時間,想辦法與失主取得聯(lián)系,也算是一種心靈的慰藉吧,感動著感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