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8年華城報第22期
首頁 > 華城報 >2018年華城報第22期 “今天下班路上,我的電瓶車被交警攔住,后面貼了反光帶!薄拔壹依先藳]戴安全帽,被交警罰款了!薄敖裉炷嫦蛐旭,被交警攔住,好好洗了一次腦!......
這些都是我們現(xiàn)在聽得最多的,又是發(fā)生在上下班路上最“熱”的一些事。我們總是想在馬路上節(jié)約時間,覺得自己開的是電瓶車,不是機動車,就有了底氣,在機動車道上橫著“走”,反正也不會扣分,而且也沒有汽車敢沖過來。在十字路口,總是把自己當(dāng)成是色盲,裝著沒看見紅綠燈轉(zhuǎn)換,在紅燈時也爭分奪秒地趕時間,成為真正的馬路殺手。
9月中旬,嘉興平湖加大對電瓶車路面檢查力度,對查獲的電瓶車違法行為,一律實行現(xiàn)場或集中教育、罰款、扣車、拘留等強制措施。同時要求在十月底前,全市電瓶車駕駛?cè)藛T佩戴頭盔率不低于百分之九十等等。這些措施一出,我們明顯感覺到,全民都在行動起來了。我們有目共睹,機動車道上的非機動車越來越少了,逆向行駛的電瓶車也沒有那么“牛”了。你還會發(fā)現(xiàn),路上戴頭盔的人越來越多了,甚至我們還會發(fā)現(xiàn),小青年、小姑娘都戴上了頭盔。有時候我們嘴上說是怕交警罰款,其實心里都有一把秤,就是我們每個人都應(yīng)該自覺遵守交通法規(guī)。我想,這個道理其實大家都懂的。
我們看到身邊的同事或者家人闖紅燈,不按交通法規(guī)行駛,總會去責(zé)備或者勸阻,這不是嘮叨,而是擔(dān)心。因為我們都怕失去身邊的親人和伙伴,怕他們受傷。那么,為了自己和親人的安全,讓我們都行動起來,共同遵守交通法規(guī),讓這個社會更和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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